【酒色財氣好友為財反目成仇 逞一時之氣觸法身陷囹圄】
消息類別:破案消息
發佈日期:2017/6/16
為了區區新台幣3000元好友反目成仇,酒後逞一時之快身陷法網得不償失。
嘉義市民江○一與中埔鄉民王○文2人因前些時日相約至台南市小吃部飲酒,酒後江民欲頒發陪酒小姐小費,王民予以勸阻並將江民3000元收回,事後江民多次酒後至王民住宅欲向王民索回財物未果,本(106)年6月15日12時15分許江民再度酒後(酒測值0.84mg/l),至王宅(嘉義縣中埔鄉三層村○號)車庫竊取農用除草掃刀(俗稱:草格仔),欲再度與王民理論適王民外出未在家,江民與被害人王○楠一言不合發生爭吵,江民持該刀揮舞及架住王男脖子因而造成傷害事故。本分局東興所所長陳宏甲、同仁所警員胡富堯、許哲銓、李易軒及民防小隊長劉信武,獲報後立即前往處理制止,防範事態擴大並當場逮捕江民返所偵辦。江民於酒醒後態度180度轉變,面對警方訊問時坦承犯行不諱,並悔不當初直呼那3000元係割筍賺取的辛苦錢,現在討不回來又要被移送法辦,自己酒後誤事真是得不償失,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竊盜等罪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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