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道路申請使用
注意事項
- 本申請適用範圍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7、142條所列舉各款妨礙交通之情事及非屬集會遊行有臨時佔用道路需要之活動(如婚喪喜慶、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等)。
- 所申請活動另涉其他行政機關主管權責,或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個別規定,不適用本申請。[非上述所列之活動,依嘉義縣使用道路舉辦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請洽道路管理機關(建設處或各地區公所)申請。]
- 本局各單位聯絡電話如下:
(1)交通隊:05-3620229
(2)民雄分局:05-2067929
(3)水上分局:05-2605665
(4)朴子分局:05-3793615
(5)中埔分局:05-2530544
(6)竹崎分局:05-2617915
(7)布袋分局:05-3474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