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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家外出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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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

  • 申請方式:

    請至各分駐(派出)所提出申請或撥110免費電話,或向各級警察機關電話申請。

  • 服務方式:
    1. 民眾全家至國內外旅遊、訪友,可向警察機關申請協助看家,加強住宅巡防範住戶遭竊。
    2. 轄區分駐(派出)所會將申請人外出起訖時間及聯絡電話(含左鄰右舍或緊急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登記於「受理民眾舉家外出加強住宅巡邏登記表」。
    3. 分駐(派出)所受理通報後,會立即與申請人聯繫,在申請人離家前,於其住宅周邊隱密處所,選擇適當位置,設置臨時巡邏箱(如申請人住宅附近己設有巡邏箱,可併入該巡邏箱辦理,不另設置臨時巡邏箱)。
    4. 申請人返家後,分駐(派出)所會將臨時巡邏箱收回,巡邏簽章表並請申請人或屋內人士簽章,確認後收回,連同相關資料保存1年,集中存檔於分局,以備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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