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級: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之文字說明

:::局長信箱

mailmail mail facebook twitter plurk line google+

在您使用本局網路報案信箱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內容:

  1. 網路報案性質如同110,為報案管道之一種,如有緊急案件,請撥打110,將有專人為您受理。
  2. 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未遭他人冒用,當您使用本局網路報案信箱後,請您務必於24小時內至所留電子信箱點選系統自動發送之「確認信」,完成確認後,本局將由專人受理並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凡未經您確認的信件,本局將不予受理。
  3. 就同一事件,如無新事證,而重覆來信者,本局將為您併案處理,不再另行寄發通知。
  4. 您可透過「確認信」內案件編號及電子信箱查詢處理結果。

備註:
為維護留言諮詢者的隱私及防止本系統淪為攻訐謾罵工具,所有留言諮詢內容的處理回覆及諮詢者查詢留言諮詢辨理情形,皆以原諮詢者所留之電子信箱為準, 故煩請填寫正確e-mail,以加速案件處理速度,謝謝您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