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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加重毒品罰則 持有3、4級毒品逾5公克就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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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類別:安居反毒專區
發佈日期:2020/2/2

持有3、4級毒品逾5公克就有刑責,
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好奇而揹負前科資料,
拒絕引誘、拒絕墮落,勇敢的向毒品說「不」。
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關心您。

NEWS.LTN.COM.TW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對製造、販運及持有各級毒品者加重處罰外,也把持有三、四級毒品的刑責門檻從20公克以上調整為5公克以上。三讀條文明定,持有一級毒品的罰金上限從5萬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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