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摺的不要再說你什麼都不知道
消息類別:反詐騙宣導
發佈日期:2020/6/11
存摺跟提款卡寄給別人,淪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工具,就是違法,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如有疑慮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諮詢。
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關心您。
屏東地院依詐欺罪,判蔡姓少校徒刑5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調查,蔡男供詞前後矛盾,一般人向金融機構申請存款帳戶,極為容易、便利,#且除非充作犯罪使用,無使用他人金融機構帳戶的必要。
蔡為陸軍官校畢業,曾獲軍方送至美國軍校留學,並曾取得政治大學碩士學位,可見學經歷俱佳,不是無社會歷練經驗之人,#應知道提供帳戶予第三人可能被詐欺集團用來行騙。
此外,該帳戶原本有6萬多元,蔡提領到只剩存款利息9元後,#把提款卡等資料交給他人也無所謂,#認定具詐欺之不確定故意。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8487
#寄存摺的不要再說你什麼都不知道
#不用學經歷俱佳也應該知道存摺跟提款卡寄給陌生人就違反常理
#對方叫你改密碼就改哩
#哪個詐騙你的人會說我準備要騙你囉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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