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級: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之文字說明

:::勞工於下班後仍被公司的同事(或客戶)持續性性騷擾,也是屬於職場性騷擾防治的範圍嗎?

mailmail mail facebook twitter plurk line google+

消息類別:婦幼安全宣導
發佈日期:2024/12/9

受僱者遭受同一位公司同事,或不同公司但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之人(如客戶、合作伙伴等),於上班時間「以及」下班時間反覆一再為性騷擾,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處理規定。惟若性騷擾行為僅發生在非上班時間,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處理規定。

 

文章出處: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瀏覽人數: 2462

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