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民事保護令是什麼?
消息類別:婦幼安全宣導
發佈日期:2024/6/28
家庭暴力的民事保護令是什麼?
在面對家庭暴力的危險時,
法院會核發民事保護令(下稱保護令)
保護令本身沒有刑事責任,
但是會對相對人做出一些限制
例如:禁止繼續有暴力行為、禁止騷擾當事人、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的住居所、禁止相對人出現在一定地區(如學校或工作場所)
如果法院下了保護令,
還繼續有暴力行為或其他違反保護令的行為,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違反保護令罪
將會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的罰則
保護令必須要向法院聲請,一般人可能較不熟悉,
此時可以撥打113家庭暴力防治專線,
或直接到最近的警局或派出所
他們會協助辦理所有程序,
記得要帶被家暴或被騷擾的證據前往(如有緊急情況可不用)。
去法院聲請事項,通常是要繳費的,
但是保護令的費用則是免費
,
目的就是希望讓更多需要的人加以利用,達成家暴零容忍
面對暴力行為
請勇敢說不!
瀏覽人數: 12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