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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傳訊息追求別人,有沒有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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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類別:婦幼安全宣導
發佈日期:2024/6/6

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moi.gov.tw

 

當然有!自從跟蹤騷擾防制法通過後,許多過去被認為「一時的拒絕是矜持」、「只要堅持就能成功」,但實際上已經侵犯別人隱私及安全的舉動,現在都被明確認定為違法的行為,其中 #通訊騷擾 就是最主要騷擾態樣。

「早安你今天幾點上班?」

「幹嘛都不回我,晚上要不要約會?」

「你很冷淡!我很想你欸~~」

「我在飲料店,有幫你買一杯喔」

「我現在去找你^^」

#通訊騷擾 之所以是最常見的違法行為,除了因為犯嫌可以不受時間地點限制,透過電子通訊工具實施騷擾,甚至能以匿名的方式來進行,長時間地持續行為,將造成受害者的心理壓力及恐懼。

今天再次為沒辦法分清楚 #正常追求#跟蹤騷擾 的人,解釋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違法行為:

1、針對特定人

2、反覆實施騷擾行為

3、違反意願、使人心生畏怖

4、與性或性別有關

跟騷行為不分男女,如果你有遇到像這樣的恐怖追求者、恐怖情人,請立刻撥打110,或就近至派出所尋求警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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