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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情我願就不算性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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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類別:婦幼安全宣導
發佈日期:2024/1/16

一、即使是你情我願,與未滿 16 歲以下之人發生性行為仍會觸犯刑法。

二、刑法規定如下:

(一)  刑法第 227 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刑法第 229-1 條: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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