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級: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之文字說明

:::【在網路上散布他人裸照可能觸法!】

mailmail mail facebook twitter plurk line google+

消息類別:婦幼安全宣導
發佈日期:2017/8/16

現在網路資訊發達,指尖輕輕一點就能拍照片傳送,但享受便利的網際網路同時,如果有不法的行為,就很有可能觸法喔!

假設某甲利用網路散布他人裸照,將會面臨什麼罪責呢?

♦被害人為成年人:

⇒因裸照屬於猥褻物品,散佈之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235條第一款散布猥褻物品罪,以及同項第二款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物品罪。

♦被害人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

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 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瀏覽人數: 318

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