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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暴後,可以訴請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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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類別:婦幼安全宣導
發佈日期:2025/1/14

依民法1052條之規定,若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則可持相關證據(如驗傷單、家暴照片、保護令…等),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而離婚訴訟至少需半年方能完成。

 

文章出處: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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