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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丹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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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類別:查緝非法槍械專區
發佈日期:2020/8/10

💢持槍犯罪不分制式、改造,ㄧ律重罰、重判💢
 
✴️立法院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內容中修正「槍砲」定義,增加「制式或非制式」文字,刪除「打擊底火」要件,修正為「類似真槍之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從源頭控管,防制改造,並將原先無處罰規範、位於灰色地帶的「操作槍」納入「模擬槍」之規範中,並加重了「改造槍」與「模擬槍」罰鍰與刑度。
 
✴️網路所販售俗稱「操作槍」,可輕易改造成具有高度殺傷力的改造槍枝,且因刑度較輕,故成為歹徒規避重刑最常使用的犯罪工具,嚴重危害社會安定及民眾安全。
 
📣模擬槍之查禁:
自法律生效日起,除「專供外銷」及「研發」並向警察機關報備者外,一律禁止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
 
❗️公告前已持有者:
為顧及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民眾的權益,政府會於法律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讓民眾主動向警察機關發照列管或自願繳銷。
 
❗️為尊重及維護原住民族文化、保障其合法及安全使用自製獵槍權益,本次修法將自製獵槍所需主要組成零件及彈藥,均納入除罪範圍,並由專責單位輔導提升安全性。

❇️為有效遏阻改造槍枝氾濫,無論制式、非制式槍枝,一律重判重罰!
❇️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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