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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桃○成(DAO**** ANH)書面告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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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類別:警政消息
發佈日期:2026/4/8

主旨:公示送達桃○成(DAO**** ANH)書面告誡案(受通知人已 離台,未能送達)桃○成(DAO**** ANH)書面告誡正本 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81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該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應對之送達之行政處分書 正本1件,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同法第79條規定應為公示 送達。

二、書面告誡正本現由本分局承辦人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 本分局領取。

三、上開送達,其公告或通知書黏貼公告欄處之日起,經20日於 115年04月28日發生效力,並逕行辦理移送。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

五、地址:嘉義縣民雄鄉民族路21號。

六、電話:05-2261234。

七、聯絡人員:警員 王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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