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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便卻造成別人的不便-守護機慢車權益,切勿佔用慢車道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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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類別:警政消息
發佈日期:2024/11/25

近日許多民眾為求自身便利,常常便宜行事將車輛停放機慢車道或路邊邊線上,這種行為不僅影響機車駕駛人行車安全,若是發生交通事故亦須負擔肇事責任,朴子警察分局呼籲用路人對此停車方式、位置,應注意避免受罰,警方亦會加強各項交通違規取締,以維行車秩序與交通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規定:「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及同法第183條之1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

依據上述規定,在快慢車道分隔線與路面邊線之間的路面,為機慢車道,車輛在停車時倘有部分車身在機慢車道上,顯已妨礙機慢車道行駛之車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以下罰鍰,另外如果有其他違規停車的行為,例如不緊靠道路右側、或是併排、逆向等,也會依照相關事實進行舉發。

朴子警察分局再次呼籲民眾停車時應注意車輛停放位置,避免受罰,警方亦會加強各項交通違規取締,以維行車秩序與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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