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民眾林○郁(J220455***)書面告誡書
消息類別:警政消息
發佈日期:2024/6/3
公示送達林曉郁書面告誡案(受通知人設籍監所、戶政事務所現行方不明,未能送達),林曉郁書面告誡正本1件。
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同法第81條規定辦理。
- 該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應對之送達之行政處分書正本1件,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同法第79條規定應為公示送達。
- 書面告誡正本現由本分局承辦人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本分局領取。
- 上開送達,其公告或通知書黏貼公告欄處之日起,經20日於113年06月24日發生效力,並逕行辦理移送。
- 承辦單位: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
- 地址:嘉義縣民雄鄉民族路21號。
- 電話:05-2261234。
- 聯絡人員:偵查佐陳品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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