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兒童街頭徘徊 警民合作順利助返家
消息類別:員警優良事蹟
發佈日期:2026/2/2
日前有熱心民眾於路上發現一名年約3歲的幼童獨自在外徘徊,疑似迷失方向,擔心其安危,隨即報警請求協助。朴子分局朴子聯合所警員蔡耀進、蔡浩庭及實務訓練生謝濬安等3員接獲通報後迅速到場處理,惟該名幼童尚不會說話,無法清楚表達自身姓名及住處等相關資訊,增加查找家屬的困難度。
蔡等3員耐心安撫,先是尋找熱心民眾提供可能線索,陪同幼童前往該民眾所指住家查找,惟該戶無人在家,故仍無法確認幼童身分。為確保幼童安全,警方遂將其帶返派出所妥善照顧。
返所後,蔡等3員隨即運用相關警政系統進行比對查詢,並持續嘗試聯繫可能的家屬,最終成功聯繫上幼童家長。家長接獲通知後趕赴派出所表示有事外出故拜託親戚代為照顧,不知為何小孩會獨自外出,家長後續順利將孩子帶回,對警方與熱心民眾的即時協助表達由衷感謝。惟家屬將幼童獨留家中恐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相關規定,業通報主管機關社會局依相關規定辦理。
朴子分局呼籲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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