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男子轉頭抱炭盆離開,南新機警即時救援阻憾事
消息類別:員警優良事蹟
發佈日期:2024/10/23
一、本分局南新派出所所長曹凱斌、警員蔡宗憲於9月21日執行8-10時守望勤務,於8時28分接獲嘉義市110轉報,女子稱男友陳00有輕生意圖,手機關機聯繫不到;警方即時到場瞭解,案係當(21)日6時許雙方吵架,男子吐露有尋短意圖,後續男子抱著炭盆及黑炭駕車離開,並服用女子之安眠藥達3-4天份,因情況緊急,故先行請女子及男子父親至所製作緊急協尋資料,希望能先透過男子關機前定位得知大致位置。
二、另因女子及男子家屬均不知男子確切車號,僅稱白色豐田、8011號(英文字母不知道),且以身分證號查證該男子均未能查得該車,亦難以用車辨系統查詢。在警方討論之餘,決定分工,在警員蔡宗憲製作相關資料之時,由所長曹凱斌先行駕駛巡邏車至附近較偏僻之處巡視。經所長曹凱斌行經本轄南埤路橋上稍做停留巡視,發現遠處田邊溫室旁有一輛白色車輛,因覺可疑,故直接前往該處。
三、警方於9時00分到場,發現該車輛係白色豐田,故立即通報所內支援及通知救護車。因警方車外敲門喊叫未果,故直接將車輛四門打開(因見副駕駛座有燒炭情形),查車內男子呼吸尚平順且不斷叫喊拍打,見男子有變換動作之反應後警方才鬆口氣,惟其尚無清楚意識,後續經家屬到場確認及救護車到場,男子安全上車就醫。
四、所長曹凱斌、警員蔡宗憲能及時分工配合,機警並即時發現男子燒炭之車輛,並積極搶救自殺男子,本案深獲家屬肯定及讚賞,此足堪人民保母之表率,值得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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