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依法舉發交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受送達人公示送達公告
消息類別:警政消息
發佈日期:2025/5/6
主旨:公告本分局依法舉發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79、80、81及82條。
公告事項:
- 本分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以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該郵件無法送達,茲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 本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一聯共1筆留存本分局(舉發機關),違規人得至本分局(舉發機關)領取,逾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處分機關得依法逕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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