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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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5/7/1
類別: 婦幼安全宣導

依據 跟蹤騷擾防制法 第5條第1項規定

行為人經警察機關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為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配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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