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行為算「跟騷」?
發佈日期: 2024/6/28
類別: 婦幼安全宣導
什麼樣的行為算「跟騷」?
看到讓人臉紅、糾纏、等在巷子口、寄送情詩這些行為,可能有些青春浪漫;但如果違反自己的意願還反覆施行,不僅一點都不浪漫,還讓人感到害怕,影響日常生活。 2022 年正式上路的跟騷法,就是要處理這些不浪漫的不當追求行為。
「跟騷」是指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這些行為包含監視跟蹤、盯梢守候尾隨、威脅辱罵、通訊網路干擾、要求約會、寄送文字或影像等物品、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的訊息或物品、濫用資料訂購貨品或服務等 8 類行為。
跟騷法上路後,警察在受理跟騷案件之後就會展開調查,若行為人有跟騷犯罪嫌疑,便會依職權或被害人的請求,核發「書面告誡」給行為人。如果行為人 2 年內再犯,被害人、檢察官或警察機關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讓法院介入,命行為人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禁止查閱被害人戶籍資料、完成治療性處遇計畫,以及其他防止行為人再為跟騷行為等必要措施。
跟騷有刑事責任
跟騷會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跟騷還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則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的話,則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
而且行為人經法官訊問後,認為行為人所犯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的跟騷罪或違反保護令罪的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之虞」而有羈押必要者,法院可以羈押。
浪漫跟不當追求雖然只有一線之隔,但這條線很明確,就是不要違反別人的意願還反覆施行讓人畏怖。跟騷法的上路,除了保護跟騷受害人,也提醒你我在人際交往上,應該尊重彼此意願,別因為自己的情感,造成對方難以抹除的傷害,甚至負上刑事責任,唯有拿捏適當的界線,才能發展健康成熟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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