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槍政令宣導
發佈日期: 2024/11/4
類別: 警政消息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於113年1月3日修正,內政部並會銜經濟部於113年8月12日公告查禁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民眾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應向戶籍所在地警察機關報備,期限截至114年2 月12日止。
109年以前送驗認非屬模擬槍之案件,個別零件仍可能構成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持有人應再次前來報備,釐清是否含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又已報備持有之模擬槍以「1槍配1彈匣」為原則,持有人若持有2個以上彈匣,其餘彈匣仍應於期限內申請完成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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