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發交通違規遇車主身體不適 警當機立斷迅速協助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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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5/3/31
類別: 員警優良事蹟

一、本分局民雄聯合所警員蔡玉山、謝育旻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110報案,稱於上開地址有違規停車,便前往現場處理,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AVK-6326號自小客駕駛人冼O婕(31歲)突然開啟車門向警方表示知道該處不得停車,但身體非常不適深恐發生危險已無法再駕車,故才將車停放於該處休息並已電話求援家屬前來協助。

二、經警方詢問洗民是否需要救護車時,冼民雖向警方表達已電話通知家屬前來協助,並不需救護車送醫,惟警方見洗民身體狀況已相當不佳倒臥駕駛座,持續抱胸稱胸悶且心臟痛,身體已開始不由自主抽蓄,警方見情勢緊急便立即通報119救護車前來救護;經救護車到達現場時,洗民對警方及救護人員之詢問已無法回答,意識已開始模糊幾近昏迷,警方與救護人員協助將洗民攙扶上擔架並迅速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就醫。

三、本分局民雄聯合所警員蔡玉山、謝育旻機警為民服務,當機立斷通知救護車救護民眾性命,避免民眾身體狀況持續惡化,對於警方積極協助態度,深獲家屬肯定。蔡、謝2員工作積極戮力投入,迅速到場順利拯救民眾生命,展現警察服務精神,樹立警察優良形象,足為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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