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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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4/12/2
類別: 婦幼安全宣導

https://www.mohw.gov.tw/cp-190-231-1.html

家暴防治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心理健康司

家庭成員間發生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就是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發生的當下,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避免身體的重要部位受到傷害,並儘快撥打110報警,由警察介入制止暴力,蒐集犯罪證據,並協助護送被害人就醫。

若家庭暴力已經持續存在一段時間,建議您立即尋求協助,因為家庭暴力經常重複發生,且施暴頻率與暴力行為嚴重程度也會隨著時間加劇。及早尋求幫助,將有機會制止暴力傷害,您可以隨時撥打24小時保護專線「113」進行諮詢與通報,或者逕洽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防治中心皆配置社工人員協助被害人,提供庇護安置、法律協助、醫療補助、經濟扶助、心理諮商輔導或就業輔導等服務。

處理原則

  1. 哪些人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所保護的範圍?
    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包括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之兒童或少年。
    另外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亦即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社會互動關係之一般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雖然並非家庭成員關係,但亦可聲請保護令並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與保護。
  2. 『保護令』保護什麼?有哪些相關規定?
    保護令是透過國家公權力賦予加害人一定的行為義務,以保護被害人不受加害人的傷害,現行有三種保護令得聲請,可參閱個別聲請說明。
  3. 受理家庭暴力服務流程圖
    家庭暴力案件服務流程圖。
  4. 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
    提供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老人福利法第43條以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6條範定的責任通報人,在執行職務知悉疑似有家庭暴力或老人遭受虐待、疏忽、遺棄之情事或對身心障礙者有遺棄、虐待、限制自由等不當對待之行為,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並在24小時內填具本通報表送當地主管機關(網路通報或傳真通報擇一),通報時應注意維護被害人之秘密及隱私,不得洩露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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