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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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8/6/20
類別: 交通安全宣導

       大多數的民眾對於「汽機車強制責任險」通常是一知半解,其實強制險就是「賠對方」而非「賠自己」的「交叉理賠」觀念,自己發生交通事故時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保險金的給付內容包含「醫療給付」(最高金額20萬元)、「殘廢給付」(依殘廢程度分15等級,最高金額200萬元,最低5萬元)、死亡給付(200萬元),透過保險制度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協助基本生活之所需支出。

        但是,汽(機)車駕駛人傷亡而未涉及他車的單一車輛事故(如自摔或自撞電線桿),或者是駕駛人故意行為(如自殺)、犯罪行為(如酒後駕車而發生交通事故,自己傷亡者)及財物損失,並不包含在理賠範圍。

        另外,也要提醒好朋友們,未投保強制險,機車是要處罰1,500元至3,000元,汽車處罰3,000元至15,000元;若未投保強制險肇事者,汽機車處罰6,000元至30,000元罰鍰。

       申請保險金或補償金其實手續相當簡便,如有需要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電話0800-565-678,網站www.mvacf.org.tw另開新視窗)或向各產物保險公司來直接查詢。

《嘉義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關心您》

(圖片引自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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