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遭遇職場性騷擾,可以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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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6/3/11
類別: 婦幼安全宣導

1、雇主連帶責任:雇主與行為人連帶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雇主與行為人連帶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不包括懲罰性賠償金),雇主賠償後,可以向行為人求償。但雇主如證明已經遵行法定之各種性騷擾防治規定,且對事情之發生已盡力防止,結果行為人還發生性騷擾行為,雇主可以免除連帶責任。
2、雇主衡平責任:雇主雖免除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時,被害人可以聲請法院斟酌雇主與被害人的經濟狀況, 令雇主為全部或一部的賠償,雇主賠償後,可以向行為人求償)。
3、雇主單獨責任:雇主如因違反§13㊁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義務時,被害人可以向雇主請求財產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若名譽權被侵害時,可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資料來源摘錄勞動部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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