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該如何設置職場性騷擾 的處理單位?

mailmail mail facebook twitter plurk line google+

發佈日期: 2025/7/17
類別: 婦幼安全宣導

一、僱用受僱者 100 人以上之雇主,除應設申訴處理單位外,並應組成申訴調查小組調查 案件;小組成員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外部專業人士。

二、僱用受僱者 30 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申訴處理單位;其中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專業人 士,且女性成員比例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三、僱用受僱者未達 30 人之雇主,得由雇主與受僱者代表共同組成申訴處理單位,並應注 意成員性別之相當比例。

四、雇主為學校時,得由該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

瀏覽人數: 1142

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