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介紹
警察局裡面有局長一人、副局長二人、主任秘書一人,還設有行政科、防治科、訓練科、保安科、外事科、後勤科、鑑識科、督察科、秘書科、保防科、資訊科、法制科、公關科、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刑事警察隊、少年警察隊、婦幼警察隊、交通警察隊、保安警察隊、勤務指揮中心、民防管制中心等二十三個單位,分工推展各項警察勤、業務。
另外,警察局因應治安需要,轄內設民雄、朴子、水上、布袋、中埔、竹崎等六個分局,分局下設十二個分駐所、六十八個派出所、六個山地檢查所(其中四處與當地派出所合署辦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