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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警察局111年「少年及婦幼安全」微電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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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類別:警政消息
發佈日期:2022/3/23

嘉義縣警察局111年「少年及婦幼安全」微電影比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

    為宣導少年及婦幼安全,藉由活動提升縣民及青少年朋友對少年及婦幼安全之認知,並

    透過參賽作品影片於網路播放,教導觀眾朋友如何自我保護及預防危害。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

    承辦單位:本局少年警察隊。

    協辦單位:本局婦幼警察隊。

三、活動期程:   

 (一)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1日止。

 (二)入圍作品名單公告:111年7月31日前。

 (三)頒獎及領獎:預定於111年8月底前於本局頒獎典禮時公布得獎者。

四、參賽規定:

 (一)拍攝內容:應以「少年及婦幼安全」有關防制毒品、霸凌、詐欺、網路賭博、性侵

       害、性騷擾、跟蹤騷擾、兒少性剝削、家庭暴力及兒少保護等為主題,呈現方式不

       限,風格類型不拘,惟應避免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

       事。

 (二)參賽者資格:

    1、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不分年齡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惟成員中至少1名須設籍

       於嘉義縣或就讀於嘉義縣各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

    2、如為團體,應載明成員姓名及就讀學校或相關單位。

 (三)參賽作品規格:

    1、須為111年4月1日(含)以後完成之作品。

    2、使用任何影音器材 (Betacam、DV、V8、Hi8、具錄影功能之數位相機…等) 拍攝皆

       可,檔案格式請使用mpg4(16:9,解析度1920X1080)以上格式。

    3、片長以不超過5分鐘為原則。

 (四)作品著作權:

    1、參賽影片中如有採取或剪輯他人相關著作(包含圖像、聲音及文字資料等),應取得

       合法之授權。

    2、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原件備份,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3、參賽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各項權利均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

       權。惟作者得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4、本局得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入選作品片尾將置入相關宣導字幕,並冠名「嘉義縣警察局宣導廣告」等字樣。

   5、需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賽公開放映、獲獎之作品,如經查有違

      反上述之情事,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五、投稿方式:

(一)請至活動網頁( https://www.cypd.gov.tw/Jdp/ )下載並填寫「報名表」(如附件1)、

      「參賽作品創作理念說明」(如附件2)、「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3)及「報名

      參賽作品人員基本資料」(如附件4)。

(二)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1日止。

(三)收件方式:請將作品光碟(一式3份),連同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採「雙掛號」郵寄

      方式(請注意作品保護),郵寄至:「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三號,少年警察

      隊微電影徵選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聯絡人:少年警察隊組長黃顯堂,聯絡電話:(05)3621596。

六、 評審規則:

(一)評分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影像品質(30%)」,其中「影像品

      質」包含「畫面清晰度(15%)」、「音效(10%)」、「片長是否符合規定(5%)」項目進行評

      分。

(二)評選作業:

   1、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入圍及得獎名單。

   2、評審委員會不分組別評選出「最佳編劇、最佳剪輯、最佳導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

      主角、最佳影片」入圍名單,並公布於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團網頁周知。

   3、頒獎典禮依序由頒獎人宣布「最佳編劇、最佳剪輯、最佳導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

      主角、最佳影片」得獎者,現場頒發獎盃(牌)及禮券,預訂於111年8月底前舉行。

七、獎勵方式:

(一)得獎者各頒發面額新臺幣1萬2,000元禮券及獎盃(牌)1座。

(二)入圍者各頒發精美禮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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