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1年1月份採驗尿液通知書公示送達公告
發佈日期: 2022/1/5
類別: 警政消息
主旨:
公示送達本分局111年1月份採驗尿液通知書案(未能送達,被通知人設籍監所、戶政事務所行方不明),應送達李○奇採驗尿液通知書正本1件(名冊如附件)。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同法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該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應對之送達之行政處分書正本1件,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同法第79條規定應為公示送達。
- 應送達之採驗尿液通知書正本現由本分局承辦人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本分局領取。
- 上開送達,其公告或通知書黏貼公告欄處之日起,經20日於111年1月26日發生效力,48小時內未到驗者依規定申請強制採驗。
- 承辦單位: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
- 地址:嘉義縣民雄鄉民族路21號。
- 電話:05-2261234。
- 聯絡人員:偵查隊警員林威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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